2001年12月,教育部发布《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》,首批35所重点高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,允许其“吸引社会资金投入”并“参照股份制模式运行”,对招生规模、录取考试、授课形式及教材、合资方背景、办学模式等采取了不加限定、不加统一的“开放式”原则。2006年12月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示范性软件学院验收结果的通知》(教高厅[2006]7号)文件精神,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通过教育部验收,正式成为国家36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。中南大学软件学院(中南大学计算机学院),2004年1月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(试办),2007年11月通过验收。
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共计37所。
学校名称学校层次地点北京大学985北京清华大学985北京复旦大学985上海浙江大学985浙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985安徽上海交通大学985上海南京大学985江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北京哈尔滨工业大学985黑龙江同济大学985上海北京理工大学985北京电子科技大学985四川华中科技大学985湖北西安交通大学985陕西南开大学985天津华东师范大学985上海北京邮电大学211北京武汉大学985湖北西北工业大学985陕西东南大学985江苏天津大学985天津中山大学985广东厦门大学985福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陕西北京交通大学211北京华南理工大学985广东中南大学985湖南山东大学985山东大连理工大学985辽宁湖南大学985湖南四川大学985四川重庆大学985重庆东北大学985辽宁北京工业大学211北京吉林大学985吉林云南大学211双一流云南国防科技大学985湖南
新增名单
新增参照示范性标准办学的高等学校(2所)
北京:北京交通大学
湖南:中南大学
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合计:37所。
北京最多,共7所高校。清华、北大、北航、北理工共4所985,北邮、北京工业大学、北交通是211大学。
上海其次,共4所高校,都是985大学。
陕西、湖南数量并列第三,都是3所。
非985高校
37所高校中,非985工程院校(5所)
北京:北京工业大学 、北京邮电大学、 北京交通大学
云南:云南大学(双一流高校)
陕西:西安电子科技大学(211)
四轮学科评估结果
37所示范性软件学院教育部第四轮学科:软件工程一级学科评估结果
“软件工程”本次未参评:华中科技大学,中南大学,湖南大学
备注:软件工程未参评不代表软件工程学科水平差,因为上述高校取消了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。
取消的都是学硕,专硕不受影响。
一是软件已经很多年不招学硕了,名存实亡,正好借这个机会取消了。
二是软件工程原先就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,撤销了并不受影响。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这个一级学科是中国特有的,国际上通常只有计算机科学。
在我国,软件工程一直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二级子学科,后来独立了出来,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并列为一级学科。
收费
示范性软件学院,没有国家拨款,原则上允许其按办学成本制订学费标准,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。
各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最高限额标准为:
——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,每生每学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;
——工程硕士学位学生,每生每学分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。
备注: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完成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业所需总学分数(含必修和选修课,下同)不高于80学分,完成工程硕士学位学业所需总学分数不高于40学分。